恋上“毒枭”?四川戒毒点名批网络小说《风情不摇晃》
“读小说可以不带脑子,但不能没有三观。”
“但凡有一丝丝心动,都是我自己三观不正。”
“这是对道德和法律的试探,它不该出现在任何小说网站上。”
每一个思想健全的人,都一定能明白黄赌毒的危害。
却有这么一本小说,试图刀尖跳舞,被四川戒毒点名批评:文学创作要有底线,莫让英雄流血再寒心。
风情不摇晃,道德在摇晃。
《风情不摇晃》真的是三观尽毁:
这是一部连载已完结的原创长篇小说,该小说的作者是初禾初。这本小说吸引了很多小女生阅读,很多读者看完后,心疼荆复洲与安愿,感慨他们的爱情。
但这本书的剧情是女主的男朋友是缉毒警,为了复仇,卧底在毒枭荆复洲身旁搜集证据,最后爱上毒枭的故事。
女主男友之前是缉毒警察,满怀仇恨,却会爱上来自地狱的大毒枭。(这本小说的剧情真的很膈应人)
卧底缉毒警被男主活活折磨致死
男主对缉毒警挫骨扬灰
然后缉毒警女友给男主生孩子?
就这剧情,到底是怎么过审的?
讽刺的是,这本书的封面批语是:
正义不可扭曲,信仰亦不可臣服于儿女私情。
如果以艾布拉姆斯的理论来看,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。
底层犯罪,生活庸常里的粪坑、呕吐物、腐烂的尸体、病态的关系、无可挽回的情感、毫无前途的人生,这些东西才是文学镜子里的大多数。
正视现实存在是作家的美德。让自己的作品成为生活的镜子,从而让读者看见和看清现实,这是作家的一份存在意义。
du品、妓女、不正常的精神状态者、变态的性爱好者等,或者爱上犯罪分子这样的情节,当然是可以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的,它就和椅子、桌子、杯子一样存在合理。
没错,《绝命毒师》是不错的作品,《玉观音》是还算不错的作品。连《人体蜈蚣》都有其存在合理性。
写犯罪分子之爱,这是文学创作内容上不受限的部分,你当然可以写。毒贩有爱,反ge命有爱,是人都有拥有爱情的可能。
但在创作的时候只挑漂亮物件儿给读者看,这是一种低俗的蒙骗,更是创作上的低能。
这样的文章,对一些三观还没成熟的孩子,究竟有什么影响,是很难判断的。
该小说一度吸引了不少粉丝,还专门发售了典藏版,供粉丝收藏阅读。
其中一些粉丝看了些小说后,三观都没有了,在社交平台发布诋毁缉毒警察、过于歌颂爱情以至于让人不适的言论。
可谓荼毒之深,贻害千年。
言情小说终究不是现实文学
女生常常被文学所欺骗:文学里面表现的东西太漂亮了,很迷人,很有欺骗性。
这样的小说到底好看在哪里?
就因为那感天动地的爱情?
但,爱上毒枭很浪漫吗?
居然会相信毒枭的爱情,这毒枭哪有什么爱情?
缉毒警察隐姓埋名,不为名利,坚守于黑暗前线,只为我们处于光明。他们舍生忘死,不是为了让某些人来迷恋毒枭的。
你可能做不成毒枭的女人,倒是更容易变成团伙中运毒的“工具人”。
被查获分分钟死刑。
一个庸俗的“爱情”故事
其实,那些小姑娘“和毒贩的爱情好感人”的诉说不算奇怪。
因为当我们把毒贩换成大润发杀鱼的,她们就会说“呜呜呜,和大润发杀鱼小哥的爱情好感人”。
艾布拉姆斯还说过,文学是还是表现主观世界的灯。
不是歌功颂德才能点亮这盏明灯,而是写出来的文字真的能刻骨于人性,洞见了更超越的东西,才真正有价值。
《风情不摇晃》这部作品,以其稚嫩的描写和粗糙的情节,还有单薄的立意,既没有为镜的透彻,也没有做灯的明悟。
它仅仅是以一种追求新奇和刺激的诉求,把警匪作为背景板,套了一个庸俗的爱情故事罢了。
一个好的故事和小说,是要有起承转合,有思想有共鸣,而不是靠博眼球。
事实上,现实中毒枭这种人确实真的不会有爱情,这是由他们的生存压力和心理状态决定的。
臆造毒枭的爱情,根本上就是不合逻辑也不符现实的。
这个故事就是一个非常低俗的爱情故事,你把它剥开到心儿,它就只有“呜呜呜,甜甜的爱情”。
那作者为什么不把主人公换成大润发的杀鱼小哥呢?
很简单,女性很喜欢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。
她这样就是为了用一个刺激的,非同寻常的背景板,换取一种另类的“窥视欲”,从而给自己的作品增光添彩。
固然文学创作需要正视现实而多元开掘领域,文学的意义和作品的目的仍然是作家需要关注的另外一个重点。
《风情不摇晃》的创作者能力不行,就只能让读者产生这些肤浅且毫无意义的感叹。
说它是爱情主题,都是污蔑了爱情两个字。